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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投资移民 入境安排与受养人来港

另还有一些人,纯粹抱着投资心态,借投资移民的便车把资金投入到获准投资的领域,既赚取投资回报又申请移民,可谓一举两得。而香港投资移民投资申请人申请成功后,往往就关于入境的安排与家人一同赴港的问题。下面就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做些简介。

入境安排

投资移民香港申请获准的投资者及其受养人(如有)会获发签证/进入许可,他(们)可亲自往入境处领取,或经在港的谘询人转交给他(们)。签证标签应贴在旅行证件的空白签证页,在抵港时向入境处职员出示。倘投资者没有适当的来港认可旅行证件,入境处会发予进入许可。同样安排亦适用于投资者的受养人。

受养人来港

投资者可携同受养人(即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)来港,必须能够支持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然而,受养人在提出申请时须受当时适用于其入境的任何其他政策所规限。